甲方:(操作方) 申成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前言
茲為共同合作商業,乙方同意參與對甲方之財政資源部門,甲乙雙方並就本件心遠企業資金顧問 企業貸款計劃商業合作書面契約書之內容、條件及雙方權利義務協議如後:
第一條:商業合作項目
一、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委託甲方進行商業稅收操作運作,共同獲得收益,按合約規定,將其明訂雙方分潤機制。
第二條:獲利結算方式
第三條:財務報表
甲方應負責:
第四條:甲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五、甲方保證截至本協議書簽立之時,無涉訟之情事。
六、甲方保證截至本協議書簽立之時,無任何背書保證之情事。
七、甲方保證截至本協議書簽立之時,無任何合約或未揭露事項或有事項足以對稅收操作股東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第五條:保密義務
於本協議書簽立後,甲乙雙方不得就與本商業合作有關之任何機密文件、技術資料或情報揭露於第三者。甲乙雙方之保密義務於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書取得乙方之股份後壹年內,仍繼續有效。但依法應公開或於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公開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條:協議書有效期間與終止
第九條:終止之法律效果
本協議書如係因第八條第一、二項之事由而終止,除本協議書中載明於協議書終止後仍有適用之部份外,自本協議書終止日起,各方皆無須再對他方負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甲乙雙方合意本協議書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甲方:申成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4853948
地址:臺南市永康區六合里中華路425號5樓之3
負責人:劉醇星
承辦人:陳心瑜